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我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现就202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和学时要求
(一)学习内容
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2025年度公需科目主题为“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及应用”“加强应急处突能力建设”,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学习。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二)学时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分),其中,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
二、继续教育学时核认
根据人社部令第25号第十六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规定,各职称系列评委会、各自评单位在高级职称评审(聘)时,核实全省统一的《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单》(以下简称《学时认定单》)。2025年度参评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核认跨度为2020-2024年(博士参评副高按相关规定执行)。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参评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核认使用网上核认系统,申报核认期限为5月20日至7月20日。
职称申报人员学时核认。继续教育培训学时由二级单位初审,组织人事处复审确认,最后报省人社厅备案。
三、其他要求
(一)我校的寒暑假教职工集中学习班报省人社厅备案后组织实施,培训课时认定为当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时。
(二)我省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详见附件1)可面向全省开展继续教育培训活动,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组织的培训所取得的学时全省范围内认可。
(三)专业技术人员以前年度已进行学时核认并开具《学时认定单》的,此前的《学时认定单》可作为相应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的佐证材料。例如办理了2019-2023年学时认定单的,在今年的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核认中,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继续教育佐证材料上传2019-2023年学时认定单即可。
组织人事处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