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中共张家界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张家界市庆祝第38个教师节暨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表彰奖励方案》(张教小组发〔2022〕1号)精神,为庆祝第38个教师节,在全市营造党委政府重视教育、部门单位支持教育、校长教师奉献教育的尊师重教之风,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氛围,经中共张家界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重教区县”、“重教单位”、“重教乡镇”、“优秀校(园)长”、“优秀教师”评选表彰奖励活动。我院获得5个优秀教师推荐指标,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做好宣传推荐工作。
一、基本要求
(一)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关注学生全面发展、教学业绩突出、育人成效显著,深受广大师生和家长赞誉的一线教师。
(二)荐推对象:在职在岗的一线专任教师(不包括学院领导和承担教学任务的“双肩挑”管理人员)。
(三)在学院工作3年以上。
(四)无任何违法违纪或师德师风不良记录。
二、推荐名额
文艺法学院:2人
经济管理学院:1人
理工农学院:1人
医学院:1人
马克思主义学院:1人
通识教育中心:1人
三、评选推荐程序
(一)各教学单位应根据评选条件,采取民主推荐、集体研究的方式确定推荐人选。
(二)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材料到组织人事处。
(三)院务会根据申报材料确定最后人选。
(四)公示。
(五)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被推荐的优秀教师候选人将个人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及评选推荐审批表、一寸免冠近照一张于7月30日17:30前交组织人事处联系人:佘朝兵,联系电话:15974424750(短码:6829),邮箱12094894@qq.com。(推荐材料及表格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一并报送电子文档和电子照片)。
附件:
1.张家界市庆祝第38个教师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方案.docx
组织人事处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