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任中层干部的公告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12-17

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经院务会研究,并报董事会同意,决定近期开展中层干部的选任工作。现根据《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中层干部选拔聘任管理办法(试行)》(院发〔2017〕24号),以下简称《办法》,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职位

1.通识教育中心副主任;

2.马克思主义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院长。

二、选任原则

严格按照《办法》中选拔聘任中层干部的原则,坚持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在院务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三、选任条件和资格

1.具备《办法》规定的选任条件和资格。

2.主管学生工作副院长应是中共党员,具有学生管理工作经验。

四、选任程序

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基本程序如下:

1.公布职位。在全院范围内公布选任职位,

2.民主推荐。以会议形式在全院范围内推荐。

3.考察。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报院务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并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形成考察材料。

4.讨论决定。拟任人选经充分酝酿后,提交院务会进行集体研究决定,拟提任人选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报董事会审核后任命。


2021年12月17日